close
「命只有一條,碰上這次事故,我不敢再省輪胎錢了!」桃園縣民吳新棋四月間駕車,在中山高苗栗路段爆胎失控,被砂石車撞上後又衝向內側護欄,人安車毀,劫後餘生讓他再不敢輕忽保養。
台南市民劉達民也有慘痛爆胎經驗,不但骨折住院,還因自己小貨車輪胎胎紋深不足1.63公釐違規,得賠錢給追撞他的車主。
「平常懶得保養,輪胎舊了也不換,沒料到會在高速公路出狀況。」吳新棋從事水電工程,事發當天載朋友南下,車上裝工具與材料等重物,行經苗栗路段時,車速約一百,突然聽到聲響,「心想是不是爆胎了?」
他因看過新聞報導「爆胎不能急踩煞車」,不敢煞車但方向盤沒抓穩,車從中線偏往外側車道,被外側車道砂石車撞上,他的車被撞後,衝撞內側護欄才停住,「車頭轉了一百八十度,擋風玻璃整個不見了」。
幸好這場車禍他人沒事,友人額頭縫了五針,他直呼「很幸運!很感恩!」以後說什麼都要定期保養車輛,現在他都換用品質好的車胎。
劉達民則是去年開著近十年的小貨車,行經二高關廟路段突然左前輪爆胎,車子急速左偏,他急打方向盤並踩煞車,結果方向盤鎖死打滑衝向路肩,遭後方轎車追撞,「我右大腿嚴重骨折,鋼釘到現在仍未拔出」。
他說,更慘的是,後車雖未保持安全距離,但爆胎是事發主因,且他的胎紋深不足一點六公釐違規,肇事責任要負八成五,還要賠修車費、罰單及護欄修復費;「都怪為省錢,得不償失!」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